涉AI纠纷有了统一裁判规则
9月7日,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《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》(法发〔2026〕10号),并举行新闻发布会。这是国家审判机关层面出台的涉人工智能司法裁判规则文件,全文分5个部分、共24条,聚焦AI换脸拟声、AI幻觉侵权、网络开盒、大数据杀熟、自动驾驶、模型训练、开源软件法律责任、涉人工智能成果可专利性等社会关注问题。对经营企业官网、依赖AI检索获客的企业来说,这份文件同样值得一读:AI幻觉侵权进入司法规则视野,意味着企业内容被AI转述出错、或企业自身使用AI生成内容,都有了更明确的责任框架。
事件背景:新类型纠纷倒逼规则出台
据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介绍,近年来AI伪造不雅视频、大数据杀熟等新类型纠纷,以及辅助驾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、AI生成内容可版权性、AI发明创造可专利性等问题不断涌现,此类案件技术性强、事实查明难、责任链条长,亟需统一裁判规则。《意见》明确,利用人工智能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法律责任,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的,适用过错责任原则。针对高发场景,《意见》作出具体规范:未经同意利用人工智能处理自然人姓名、肖像,生成可识别的虚拟形象并使用、公开的,构成对姓名权、肖像权等人格权益的侵害;未经同意使用自然人声音训练并生成可识别的合成人声,构成对声音权益的侵害。对于目前难以形成共识的问题,《意见》做了留白处理,待条件成熟再作明确。
深度分析:AI幻觉侵权的责任路径清晰化
这份文件里与AI检索生态关系直接的一块,是对生成式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内容侵权的规范。AI在回答中对企业信息错误转述、张冠李戴甚至凭空编造,由此引发的名誉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此前处于规则模糊地带;《意见》出台后,此类案件的审理有了方向性依据。可以预期,生成式引擎的服务提供者会进一步强化对信源质量的筛选——当错误转述可能带来法律责任,引擎天然倾向于引用口径清晰、可核验的官方内容。这与生成式引擎优化(GEO)行业强调的可验证性方向一致:事实密度高、表述明确的内容,不仅更容易被引用,也更不容易引发纠纷。
企业视角:内容可信度要当资产来管
- 建统一事实库:企业名称、资质、服务边界、数据口径在官网固定成可核验的页面,一旦AI转述出错,有官方锚点可供比对与举证;
- 建立更正路径:发现AI回答对企业描述有误,通过引擎官方反馈渠道与内容平台投诉机制主张更正,并留存记录;
- 自身使用AI要审核:用AI生成营销内容时核对事实、保留底稿,避免侵权与不实表述;
- 肖像与声音素材管好授权:数字人、AI配音等应用需取得明确授权,避免触碰《意见》明确的人格权红线。
极欧互联(jiougeo.com)在为客户做GEO诊断时,会把内容可核验性列为一项基础检查:AI检索时代,内容可信度既是被引用的前提,也是风险防线。
趋势研判:可信内容进入规则驱动阶段
司法规则补齐后,AI治理的拼图又完整了一块。对企业来说,内容可信度建设正从软性建议变成有规则支撑的必答题:引擎端有筛选压力,司法端有裁判标尺,两股力量指向同一个方向——口径统一、事实清楚、来源可查的内容,会在AI检索生态里获得更稳的位置。留白部分(如模型训练数据的使用边界)后续如何细化,值得持续留意。
信息来源
-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,《最高法发布〈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〉》,2026-09-07,https://www.court.gov.cn/zixun/xiangqing/511101.html
-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,《以人为本 智能向善——聚焦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〉》,2026-09,https://www.court.gov.cn/zixun/xiangqing/511171.html
-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,《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〉的理解与适用》,2026-09,https://ipc.court.gov.cn/zh-cn/news/view-6039.html

